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以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21年新生入学工作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规范和运行机制,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小学课程和学业评价制度改革,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有利于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观念,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行为。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3、服从政府对公办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满足本地段内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要。
4、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附小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三、具体办法
1、学校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建立202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新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组长:严玮懿 副组长:袁疁
组员:王冰、刘萍、叶琪、陈宇征、侯雅芳、蒋惠敏、帅萍、章琪琪、周阳、朱健、吴明敏
2、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就近免试招收户籍在以下地段内,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精神和有关规定,2021年本校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21年4月23日),在我校先作报名登记,再由教育局根据“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4、本地段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其操作方法参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5、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符合条件且实际居住地属于学校招生范围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父母带领适龄儿童,携带适龄儿童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验证点进行验证,并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执行。
2021年,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7.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本地段本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普陀区、学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学校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相关的招生信息。
满足上述要求的本地段本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须带领适龄儿童,凭《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原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和《预防接种证》,5月15日、5月16日按照学校预约的时间段(具体后续操作会在附小微信公众号“HDSDFX附小之家”发布),到学校办理验证报名手续。
满足上述人户分离要求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户口簿》原件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证明,5月15日、5月16日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段到学校办理验证登记手续,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满足上述要求的本地段本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须带领适龄儿童,凭《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原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和《预防接种证》,5月29日、5月30日按照学校电话通知的时间段,到学校办理验证报名手续。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62600583或32500695(下午1:00–4:30)
联系人:王老师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