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10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实施义务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24年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规范和运行机制,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小学课程和学业评价制度改革,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有利于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观念,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行为。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3、服从政府对公办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满足本地段内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要。
4、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三、具体办法
1、学校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10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建立202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障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组长:严玮懿
副组长:袁疁
组员:陈宇征、蒋惠敏、王冰、刘萍、韩健云
2、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就近免试招收户籍在以下地
段内,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10号)、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精神和有关规定,2024年本校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需本市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 2024 年4 月28日)。
学校在进行信息比对后,再由教育局根据“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在区域内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
4、本地段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5、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符合条件且实际居住地属于学校招生范围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提供的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的地址相一致。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执行。
6、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本地段本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普陀区教育局、学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7、日程安排:
2024年5月18日-2024年5月21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本市将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有关电子证照信息,由普陀区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安排线上验证,对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学校将联系家长,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2024年5月22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2024年5月25日-2024年5月26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2024年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本届学生升学方案,以毕业时上海市及本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政策为准。
四、咨询途径
1、学校微信公众号:HDSDFX附小之家
请围绕招生问题在相关的招生文章下留言咨询,学校会尽快解答您的问题。
2、咨询电话:62600583(工作日下午1:00–4:30) 联系人:王老师
五、招生过程中作出以下承诺:
1、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
2、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3、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