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大附小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岗位工作职责
我校根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等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健全学校内部安全文明校园的管理工作制度,细化岗位要求,把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个岗位,做到各尽其责。
一、校长(学校法人代表,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1、提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新理念,制定创建安全文明校的规划,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各项工作管理,纳入学校整体规划,并签订事业单位治安协议书。
2、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制定学校各项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排除安全隐患。
4、如学校发生重大事件,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担任主要处置工作,并按信息传递制度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5、代表学校协调协调学校周边公安、城管、文化监查、交警中队、社区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校级领导):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做好校长不在期间学校安全工作。
2、加强师德建设,做好教职工政治工作,掌握校内教职员工中的不稳定因素。
3、传达相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等。
4、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学校所有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或落实检查后的工作,并视实际情况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5、督促学校档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归档工作。
6、建立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
7、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
三、学校工会主席:
l、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文明校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协助党组织摸清学校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记录上报工作。
3、积极关爱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
4、定期召开各年级工会小组长(安全联络员)会议,了解并检查各年级的安全情况。
四、学校总务主任、教导主任:
(一)总务主任:
1、负责后勤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制定,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
2、负责校园场地、教学大楼、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保养维修等,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解决。
3、指导检查食堂人员做好食品卫生等安全工作。
4、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
5、检查指导门卫人员按照门卫的岗位职责进行工作、负责后勤部门人员的安全岗位培训。
6、协助校长做好工程安全签约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
(二)教导主任:
1、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组织、落实各学科教材中安全教育内容的渗透与教学。
2、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指导检查督促卫生室做好各项医疗卫生安全工作。
(三)德育教导:
1、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开展安全文明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宣传活动,结合特殊日子、时事节点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检查督促班主任做好安全教育和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
3、对学校各类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外出活动的安全工作做好统筹安排。
4、指导、帮助班主任做好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工作。
五、年级组长:
1、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年级层面的安全工作职责。
2、如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3、协调好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对个别特殊的学生家长进行重点关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维护年级正常教学秩序。
六、教研组长:
1、负责建立本教研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2、指导本教研组教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并组织交流活动,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
3、定期召开教师在教学中遇到学生安全应急方面的处理程序会议。
七、卫生保健老师:
1、加强疾病的控制和预防,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如一旦发现有传染病,立即启动《华东师大附小传染病控制应急预案》,并实施操作。
2、每天巡视校园,督促学生教师做好开窗通风工作。
3、每天统计好学生的出勤率,做好疾病防治的宣传预防工作。
4、利用健康教育广播,对学生做好卫生知识、健康知识等宣传。
八、食堂管理员:
l、每天做好本食堂工作人员的晨检,保证食堂工作人员健康上岗,负责本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设施齐全、生熟食品容器冰箱冷库设备运作正常、洗涤消毒、加工分装、保存分发、处理剩余食品等。
2、建立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书面验收制度。严格把关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一旦发现有疑点,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人汇报,在得到同意的基础上有权拒绝当天进货。
3、做好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不留死角、处理好食品废弃物和泔脚,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内外环境整治、消毒、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
九、护导教师:
1、每位教师都必须参加护导,护导老师必须准时上岗(上午7:45一至下午4:45)。
2、下课铃响,护导老师必须按时至规定岗位值勤,护导过程中随时关心周围同学的活动安全,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并要处理发生的偶发事件,在哪个地段发生事故就由哪个地段的护导老师负责处理解决。
3、护导老师在岗期间处理的事情或发现问题,应向总护导汇报。
十、门卫人员:
l、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2、在责任区内做好门岗守卫,对进入学校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填写会客单,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
3、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口。
4、对进出学校的车辆和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认真检查核实,然后决定是否放行。
5、注意发现可疑人、事、物品和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启动紧急按钮,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6、切实维护学校、学生、老师的生命、财产安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相关工作。
十一、班主任(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1、班主任要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利用晨会课等深入地开展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将消防、交通、饮食卫生、治安等安全知识贯穿到教学中去,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2、每天做好教室的开窗通风和清洁工作。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3、班主任应指导、督促学生注意用眼卫生、做好“两操”,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
4、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影响身心健康。
5、班主任应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并与相关学科教师联系,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和身心健康。
6、班主任要指导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家长沟通,发动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华东师大附小
2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