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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1-教师师德考核制度
 
 

教师师德考核制度

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促使教师真正成为家长、社会满意的教育工作者,从而更好地为教育、为学生服务,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依法执教,爱岗敬业。

1)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知道学校师德考核标准并以此为准则。

2)无违法犯罪率,无体罚,无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无违反上级及学校制度的忌事忌语。

3)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经常开展师德教育。

4)积极参加业务进修,提高业务水平、乐意奉献、敬业爱岗。

5)举止、谈吐文明、作风正派、树立为人师表形象。

2、热爱学生,严谨治学。

1)尊重学生,保护学生的隐私。

1)教师要关注特殊学生。多花时间聆听学生的倾诉并与他们交谈,在赢得学生信任的基础上,了解学生上述行为的成因,及时采取相应的帮助与指导。

3)要保持宽容耐性,允许他们逐步改进,并在改进过程中作出适当的帮助与鼓励。

3、团结协作,尊重家长。

1)教师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它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齐心协力参与教育教学实践。要重视对年青教师的帮带工作,开展好师徒结对等活动,促使青年教师尽快站稳讲台。

2)热爱所在年级组、教研组等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支持集体领导成员的工作;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主动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优化育人环境。

3)要经常与家长联系,普遍家访每学期不少于一次。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对家长要文明礼貌,不训斥、指责家长。

4、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1)严格执行附小五要五不:即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准对学生实施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等实物和旅游、娱乐等服务。

2)有正确的是非观、集体荣誉感,在师生中有良好声誉。

3)能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能帮助关心组内同事。

4)能主动为学校、组室献计献策,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

二、考核步骤及方法

1、采用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平时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负责,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2、按教育局规定,“教职工岗位任职情况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并为年终一次考核。

3、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成绩显著,两个文明建设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比较熟悉本职业务,能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积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师德、教风较差,不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较难适应工作要求,经教育后教育思想转变不明显或在工作中有过失。

    不合格: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师德、教风差,不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经教育后教育思想不转变或在工作中严重失职。

三、领导小组

组长:严玮懿(校长兼书记)

组员:袁  疁(副书记)

        琪(副校长)

陈宇征(副校长)

侯雅芳(教导主任)

章琪琪(德育教导)

  萍(人事干部)

  萍(工会主席)

三、奖惩措施

1、教职工期末绩效考核,师德考核作为其中的基础性考核内容计分。

2、对模范遵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优良的教师学校予以表彰。

3、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聘任教师职务、晋级晋职、评选先进。